GABA風潮 食藥署訂每日食用限量100毫克

市面越來越多食品標榜添加可助眠的GABA成分,食藥署今天預告草案,訂定GABA製程及供食品原料使用時相關規範,包含GABA含量、每日食用限量與應標示警語字樣,預告期60天。

GABA就是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林金富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說明,GABA存在於天然食物如菠菜、燕麥、小麥、大麥,以及發酵食物如泡菜等。

林金富說,人類食用GABA歷史悠久,研究顯示認爲可以幫助睡眠、舒緩放鬆心情,透過發酵取得的GABA原料,近年來被添加在果凍、飲料及巧克力等食品中。

由於GABA和降血壓、鎮靜及癲癇等藥物會產生交互作用,因此食藥署預告訂定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林金富解釋,目前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都有訂定GABA用於食品的每日食用限量標準,各國不太一樣,加拿大爲每天300毫克,臺灣則依專家討論結果,訂定爲每日食用限量爲100毫克。

食藥署預告「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內容包括每日食用限量爲100毫克,以及使用此原料的食品應標示「避免同時飲酒或服用降血壓、鎮靜及癲癇等藥物;孕婦、授乳者、嬰幼兒須諮詢醫師方可使用」的警語字樣。

食藥署說明,此草案除警語標示規定預定自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規定預定自正式發佈日生效。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民衆飲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