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拉皮手術後產生幻覺…還出走流浪 她怒告醫師!檢不起訴

桃園譚姓女子2年前去整形診所進行拉皮,術後出現幻覺視覺模糊,甚至還不自主離家出走,怒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譚姓女子2年前在桃園市某家整形診所進行拉皮手術,但術後卻出現頭部劇烈疼痛產生幻覺與視線模糊等症狀,甚至還不自主離家出走流浪數日才被送回,女子後來怒告劉姓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罪;檢方認爲,譚女術前就有某些精神疾病與就醫紀錄醫院診斷出有自律神經失調病史,認爲與醫師拉皮沒有因果關係,且譚女去年6月已生病亡故,22日偵結將劉姓醫師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譚女於2018年9月9日前往位於中壢區某家整形診所就診,由劉姓醫師爲其進行拉皮手術,譚女術後清醒時卻突然精神異常,直說有人要害她、拿刀要殺她非常激動,經醫師與護士安撫後才恢復情緒,醫師還請護士陪同搭計程車送譚女返家。

譚女手術後出現頭部疼痛、視力減退模糊與精神失常症狀,甚至無法自控離家出走在外遊蕩,流浪數日後才由警方強制送往桃園療養院就醫,經診斷爲眼角膜剝傷、急性精神疾病,住院治療後纔出院,這段時間診所派人赴桃療爲譚女進行拉皮手術後拆線作業,但譚女離開桃療後依然控告劉姓醫師業務過失傷害。

檢查出,譚女曾於2018年7月曾在桃園療養院就診,醫師診斷譚女有持續性憂鬱、恐慌焦慮感與失眠問題已有數年,診斷爲持續性憂鬱症,譚女在同年3月間也因尿尿不停問題求診過,被診斷有自律神經失調等問題;譚女在拉皮手術前並未告知醫師相關病史,檢方認爲,劉姓醫師在譚女未告知相關病史情況下,無法衡量與預判風險經查無其他積極證據,難以認定有業務過失,且譚女於去年6月間因心血管疾病心肺衰竭死亡,偵結予以劉姓醫師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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