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房送小孩 贈與稅這樣算 專家提醒關鍵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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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父母出資爲小孩購買不動產,其贈與金額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稅額。
父母出資爲小孩購買不動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爲他人購置不動產者,贈與之標的爲該不動產。
其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依同法第1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爲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爲準。
舉例說明,甲君前年購買不動產2,000萬元,並登記於兒子名下,該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爲600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爲20萬元,則贈與金額爲620萬元(600萬元+20萬元),贈與稅額爲37.6萬元〔(62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0%〕。
臺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出資爲子女購置不動產,應於不動產買賣契約訂定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漏未申報及繳納稅者,在稽徵機關查獲前,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及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