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8座籃球場 運動中心還想蓋

預計明年8月完工的桃園國民運動中心方圓1公里有8座球場,卻還要再蓋相同的設施市議員範綱祥認爲應該重新評估,增設其他運動設備

體育局表示,體育署規定的6大核心設施內必須要有籃球場,才能爭取2億元的補助經費,會再調整評估,讓籃球場多功能使用。

位在三民路、中山東路口的桃園區國民運動中心,預計明年8月完工、11月正式營運,主要設施有室內游泳池、籃球場、3個羽毛球場等。

但範綱祥統計發現,桃園區國民運動中心方圓1公里內,包括桃園體育場、三民運動公園陽明公園在內,已有8座籃球場,其中2座要蓋天幕球場。

「這麼近的範圍有必要再蓋一座籃球場嗎?」範綱祥表示,佔地900坪的國民運動中心,規畫期尚無天幕球場的概念,如今時空背景條件已不同,且籃球不像桌球羽球等,必須在室內不可,蓋室內籃球場的必要性須再評估。

範綱祥舉例,鄰近並沒有桌球場地可以提供給民衆使用,運動中心現規畫只擺6張桌球桌太少,在室內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應思考各項設施最有效率運用方式,連同周邊汽、機車停車位問題,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