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首要件減刑 華山分屍案嫌逃過死刑

華山分屍嫌陳伯謙二審逃死 被害家屬:失望、憤怒!

高院發言人說明判決理由。林偉信翻攝

犯下「華山草原」高姓女子分屍命案的兇手陳伯謙,臺北地院將他判處死刑,高院卻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主要是因陳男符合自首要件可以減刑,因此將他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犯竊盜罪判刑8月、犯遺棄屍體罪判4年2月,應執行無期徒刑。

檢方起訴指控,39歲的陳伯謙,2018年5月間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作爲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之用,並在該處進行傳統文化教學,當時30歲的高姓被害女子報名課程。

前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到「野居草堂」後,與陳伯謙等人聊天、飲酒,隔日0時30分許,因酒醉昏睡倒臥草堂內休息,隔日凌晨4時許,陳趁高女酒醉酣睡,乘機加以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