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情侶丟手機躲賓館 誰喊打說法不同

夜店殺警情侶供詞不同,收押避免串供。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3人16日收押禁見法官認爲3人案發後丟棄手機,加上曾、劉躲賓館,認定他們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

臺北地院表示,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及蕭叡鴻均否認涉犯行,但根據監視錄影翻拍照片、急診紀錄證據,足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

另外,曾、劉於案發後將行動電話交蕭嫌丟棄,以避免查緝,而案發後被告曾、劉藏匿於飯店內,後因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他們涉案後纔出面投案合議庭認爲足以認定3人有逃亡之虞。

臺北地院指出,本案尚有共犯多人尚未到案,且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及蕭叡鴻對於案情所述均不相同,例如事前約定下手程度、誰在場發言喊打等,這部分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

合議庭審酌本案3名被告僅因細故,不思理性解決,以暴力方式處理,造成被害人之死亡及社會治安之重大危害,爲利將來偵、審之進行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