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掏空賤賣 泰山告大股東龍邦加重誹謗

泰山董事詹皓鈞16日赴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龍邦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加重誹謗。(陳志賢攝)

泰山企業將旗下金雞母全家4萬3300張股票,閃電賣給萬寶開發後,經營權之戰愈演愈烈,引發泰山市場派大股東龍邦公司不滿,登報質疑泰山詹家「賤賣」、「掏空」,泰山詹家16日由董事詹皓鈞出面,在明永法律事務所律師曾益盛陪同下,赴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龍邦董事長劉偉龍涉嫌加重誹謗等罪。

泰山是在本月2日舉行董事會通過處分全家股份案,將近2成全家股權,賣給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家族的萬寶開發,引發市場震憾。但泰山的大股東龍邦公司不滿,除登報併發出聲明質疑萬寶買全家股份的合法性可疑,批泰山董事長詹景超與國泰金控最大股東萬寶開發暗渡陳倉、裡應外合,質疑泰山詹家賤賣、掏空及串謀。

詹皓鈞表示,泰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4萬3500張範圍內處分全家股票,是爲了要更專注食品業,且處分前徵詢外部律師,也經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討論,最後經董事會決議或多數董事同意,纔開始進行出售程序,過程完全合法。其次,泰山爲食品業非投資產業,即使出售全家持股也不會影響泰山本業,沒有違法公司法。

詹皓鈞指出,泰山處分全家股票是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每股均價187元,採價格及時間優先的競價規則,實在無從得知買家是誰,也無法與買方共謀掏空公司資產。出售價符合法規,自無賤賣資產情事,出售全家股票的股款,已在7日全數撥入公司帳戶,屬全體股東所有,絕無掏空。

他強調,劉偉龍未先查證評論內容真實性,就任意開記者會、刊登廣告,嚴重毀損泰山經營團隊名譽,也造成員工人心惶惶。泰山實實在在、符合法規做食品本業,是1間70多年的老企業,挺過臺灣這些年來的食安風暴,如果泰山有爲非作歹,那是對不起員工,對不起5萬多名股東,更對不起在天上的4位創業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