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成全球金融業里程碑

有鑑於此,安侯法律事務所特別舉辦「金融科技應用暨法律規劃」研討會,邀請各界學者專家及產業人士,針對金融科技、區塊鏈及智能合約的應用案例,以及商業應用上可能衍生的法律問題、法令監管等角度,進行分析交流。

研院巨量資料中心專案經理宋倬榮表示,所謂區塊鏈智能合約,指的是運行在某個區塊鏈上,由區塊鏈的交易所驅動、並可自動執行的電腦程式。

相較於傳統合約,智能合約可以降低人爲的錯誤與成本,且透過區塊鏈處理、同步問題,可完全複製並執行相同結果,因此合約內容不易被竄改,也能降低系統遭到攻擊而被破壞的可能性。

智能合約將取代第三方公證,但仍待法律認可

工研院巨量資料中心專案經理宋倬榮表示,區塊鏈智能合約相較於傳統合約,智能合約可以降低人爲的錯誤與成本,且透過區塊鏈處理同步問題。此外,更重要的是區塊鏈本身就是信任機器,在上面簽署合約無需第三方中央單位認證。然而,區塊鏈智能合約目前仍不是被法律所認可的合約。

臺大資工系教授廖世偉表示,區塊鏈除可用於智能合約,在商業上的應用也相當多元,包含數位化貨幣與證券、供應鏈產銷履歷、醫療合約紀錄,甚至是公民投票,都能派上用場。

舉例來說,將區塊鏈技術導入行動支付,透過區塊鏈「交易即清算」的特性,不僅能確保帳目清楚,也不需要額外的對帳成本;而區塊鏈的不可竄改特性,更爲系統安全多一層保障,「區塊鏈降低的信任成本,Santander bank說一年可爲全球金融機構省下200億美元。」

此外,廖世偉教授指出,加密貨幣上的匿名,其實只是「僞匿名(pseudoanonymous)」,加密貨幣的交易,許多仍可追本溯源到交易者本身,因爲每一筆加密貨幣的交易歷史,都會儲存在區塊鏈的公共記錄中,包括關聯帳戶的訊息以及交易的數量。

因此,日後透過大宗交易追蹤到交易者的真實身分,將變得很容易,非法活動就會放棄使用加密貨幣交易。

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陳家駿律師認爲,由於區塊鏈DLT以開放原始碼、P2P及私密與公開金鑰加密技術、所有參與者共同記錄所有交易於可認證確實性之分散式帳本,又有時間戳證明時間,此形成不可否認/竄改、可信任追蹤、具公開透明可查覈與降低成本之特質(去中介),其不但可以大幅運用於銀行、保險與證券業務,其他於支付借貸租賃及各項交易、衆籌、密碼貨幣、權狀/不動產買賣抵押質借、商業文件、身分驗證/公認證、數位著作影音授權、醫療/電子病歷、食安和生技醫藥品/奢侈品等方面皆可廣泛運用。

區塊鏈與智能合約中涉及的法律議題

基於此,區塊鏈將大幅顛覆並革新目前法律運作,連帶的也需重新審視與修改現有法制,例如電子簽章法(系以與區塊鏈相反之中心化憑證機構)、身分主體性認證、不可逆與輸入資料/意思表示撤銷問題、時間戳之法律效力、民事證據上認定問題、資料法定保管/公開/交換、交易/資訊安全與風險管理等各項區塊鏈相關之法律議題,在在值得規畫。

至於智能合約,陳家駿律師認爲,係指在區塊鏈下,將合約條款從人類用文字轉化爲電腦碼語言,以預先寫成之邏輯儲存、複製載入分散式帳本,模仿合約條款之邏輯,藉電腦碼以確認並執行當事人間約定款項之自動化的交易協定,只要條件成就即啓動合約之內部執行。

因此,電腦碼愈成熟智能合約就愈自動、愈能自我執行,且愈好用,但是依目前發展,內外部因素不能太複雜而需儘量簡單、可預測而屬慣例式較佳,愈複雜變數愈多,其algorithm會愈難執行,例如飛行航班誤點之保險較易,但因素較複雜之銀行聯貸合約則相對較難。

現實中智能合約也會產生法律問題,如著名的分散式自治組織DAO,2016年5月衆籌美金1.5億但3周後即被駭,惟鑑於不可逆特性致整體社羣束手無策,最後停損之道,只有由以太社羣多數人努力重設另一分叉系統,論者以爲區塊煉本身並無問題,關鍵在智能合約之撰擬出現漏洞,由於程式設計師畢竟非律師,將來具程式設計專業之律師參與,是保障交易重要之一環。

另外,區塊煉不可逆把大家綁手綁腳特性(是優點也可是缺點),法律上應如何因應,究竟於何種情況下得賦予修改撤銷之機制,也必須正視並思解決之道。

資策會科法所組長郭戎晉也指出,區塊鏈的應用,已從加密貨幣等商業應用,進到社會治理、公共治理階段;智能合約除了用在商業交易外,公司資產管理亦可派上用場,甚至是證券市場上高頻交易產生的風險,也能透過區塊鏈做金融市場監理。

然而,區塊鏈雖可用於用戶身分資料勾稽,用戶的身分資料是否可以公開?資料公開又須顧及哪些法律問題?且由所有參與者共同保管資料,是否於法有據?這些仍待立法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