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循環率超過9成 已推廣為公共工程建材
環境管理署表示,焚化再生粒料可以替代天然砂石應用於道路級配底層及基層、路堤及港區填築,以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磚品、紐澤西護欄等水泥加工品之中,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推動下,焚化再生粒料的循環率得以穩定達90%以上。記者李柏澔/攝影
根據環境部統計,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年約產出83至85萬噸焚化底渣,而焚化底渣經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工程用途也已行之有年,環境部說,每年再生粒料循環率已超過90%,透過循環再利用確實也有效推進物質全循環並減少對掩埋場地的需求。
環境部今天舉辦「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全循環 兼顧資源循環及環境保護」記者會,環境管理署表示,焚化再生粒料可以替代天然砂石應用於道路級配底層及基層、路堤及港區填築,以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磚品、紐澤西護欄等水泥加工品之中。
而爲加速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全循環政策,環境管理署表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偕同中央部會成立「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進行跨部會整合及協調,並透過編訂施工綱要規範及使用手冊協助地方政府推廣運用,另縣市也成立焚化再生粒料跨局處推動小組協調轄內各局處的公共工程優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推動下,焚化再生粒料的循環率得以穩定達90%以上。
環管署說,爲確保產出的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及流向,我國自2021年已參照日本、荷蘭等資源化產品的作法及經驗,分級並加嚴粒料產品品質規範,也就是採用更爲嚴格的「再生粒料環境用途溶出程序(NIEA R222)」作爲焚化再生粒料檢測方法,以提升焚化再生粒料品質,並參考我國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分級規範,透過使用地分級管理,強化環境品質管制。另也建立申報系統追蹤管制流向,藉由資訊系統管理,各地方環保局能從源頭到終端使用全程管控。
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說,國內每年大概焚燒650萬噸左右的垃圾,當中約13%到15%的會成爲底渣,過去底渣較常以垃圾掩埋方式處理,如今相關技術不斷髮展,底渣也能成爲公共工程所需的再生粒料,因此每年大概有約80萬噸的再生粒料可以使用,循環率也超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