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法擴增焚化爐、社宅等公共建設服務

財政部近期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納入《促參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項目,未來政府可以購買焚化爐、生質能廠等公共建設服務。圖爲花蓮縣政府在玉里鎮建「璞石閣生質能源中心」,每年可產生約80萬度電。(花蓮縣政府提供)

爲達成淨零碳排、多元發電能源目的,財政部近期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納入《促參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項目,未來政府可以購買焚化爐、生質能廠、再生能源廠、固體衍生燃料等公共建設服務。另外,交通建設、長照預計今年上半年可納入;社會住宅、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則研議今年底前納入。

《促參法》2022年底修正,新增公共建設經必要性、優先性、迫切性評估,認爲民間資金建設公共建設較政府自行興建、營運更具效益者,政府就可以在民間營運期間有償取得公共服務。

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項目,財政部分A類與B類依序納入。A類是已經存在政府購買該項公共建設服務,未來還可以再擴大;B類則是政府尚未購買項目,像是長照、社會住宅等。

財政部3月底將A類的「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正式納入,政府除了購買現存的焚化爐服務外,未來還可以購買生質能廠、再生能源廠、固體衍生燃料廠等公共服務。據透露,約有2、3個政府機關有興趣以政府有償取得的方式招商,如雲林縣、屏東縣政府想推廚餘生質能廠、環境部想推固體衍生燃料廠,透過廢棄物利用產生甲烷氣等進而發電,創造更多元發電管道。

據財政部委外所作的「政府有償取得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政策評估報告顯示,2022年度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共約238億度,廢棄物發電量爲36.1億度,佔各類型再生能源的15%,是第3大再生能源來源。

另外,A類的交通建設、B類的長照據知今年上半年可望納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建設項目;B類的社會住宅、農業及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如農業廢棄物稻草、葡萄包裝等回收再利用等預計今年底前納入。惟部分《促參法》中的公共建設如商業設施等則不會列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