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時將人錯當成“獵物”射傷 江西樂平一對夫妻獲刑

江西樂平一對夫妻不僅在禁獵區、禁獵期內非法狩獵,還將田地裡割稻穀的人錯當成“獵物”射傷,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11月,徐某、潘某某夫妻二人自駕外出進行非法狩獵。當車輛行駛至樂平市某地附近時,徐某發現路邊溝裡有一隻野兔,用氣槍射殺野兔後將野兔撿上車。

之後二人行駛至某鄉鎮地界時,徐某誤將正在田地裡割稻穀的被害人汪某某看成動物,使用氣槍朝其頭部開了兩槍,致汪某某受傷。徐某上前檢查後才發現擊中的是人,便立即返回車上,駕駛車輛與潘某某一同離開現場。經鑑定,汪某某的傷情構成重傷二級。案件審理過程中,潘某某代徐某賠償汪某某人民幣14萬元,並取得其諒解。

樂平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徐某、潘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狩獵,同時徐某在非法狩獵過程中因過失致一人重傷二級,徐某的行爲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潘某某構成非法狩獵罪。

鑑於二人存在坦白、認罪認罰、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獲得諒解等情形,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被告人潘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匡小穎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