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兒樂團前主唱誣告恩師案 今法庭重現另類師徒合體
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誣告恩師案今天開庭,在法庭重現另類師徒合體。(陳志賢攝)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師兼團長陳建寧僞造文書不起訴,Faye反被起訴誣告罪,臺北地院14日以證人傳喚陳建寧、阿沁(黃漢青),但阿沁請假,成爲師徒反目後,首度在法庭上重現另類「師徒合體」。
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2004年因「Lydia」等歌曲走紅於華語歌壇,2018年2月Faye宣佈單飛,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事後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樂團則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
Faye指控華研有1份履約保證書籤有她名字的合約,並非她親自簽名,她也沒印象有授權他人代簽,質疑該保證書是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等高層涉嫌僞造。陳建寧挨告後則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檢方首度調查時,Faye指出僅授權陳建寧在相關文件上,籤她的身份證字號,但從沒在與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親自簽名。不過,檢方將保證書等文件上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僞造文書。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檢方認定她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將她不起訴。
但案經高檢署再議後,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認定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去年6月依誣告罪起訴Fa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