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發文「員林交流道特定區埔心鄉區段徵收土地」 彰縣澄清了!
▲員林交流道特定區並無區段徵收計劃。(圖/彰化縣建設處)
文/中央社
有投資客宣稱彰縣府將啓動「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區段徵收開發案;縣府建設處1日澄清,沒有辦理區段徵收,縣府也沒辦說明會,呼籲民衆勿輕信。
有房仲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貼影片,影片內容指縣府將全面啓動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區段徵收,畫面爲縣府今年4月在員林市公所辦理說明會的情形以及房仲帶看土地情形,由於畫面標題寫「員林交流道特定區埔心鄉區段徵收農地」,縣府建設處因此發新聞稿澄清。
縣府建設處說明,縣府將全面啓動「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區段徵收開發案一事爲假訊息,有心人將縣府今年4月10日在員林市公所辦理的「員林都市計劃主要計劃」的公開展覽說明會錄影檔,移花接木爲員林交流道特定區都市計劃。
建設處指出,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第4次通盤檢討,已於去年8月底發佈實施,並無辦理區段徵收計劃,縣府也沒有辦理區段徵收說明會。
建設處說明,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計劃區在員鹿路兩側規劃8處未來產業發展儲備用地,面積約71公頃,不過土地非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之整體開發區,後續土地所有權人如有開發需求,須依「都市計劃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整合至少5公頃以上土地,並檢具變更都市計劃書圖等相關資料,且在民國117年8月30日前循法定程序申請辦理都市計劃農業區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