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如防賊?夫妻車上脫罩喝水秒被開罰 議員批警浮濫開單求獎賞

北市警局在疫情期間祭出取締口罩開單業績嘉獎措施,北市議員王浩發現,此舉也造成員警浮濫開單。(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5月中,全國疫情進入第三級警戒,民衆外出需全程戴口罩,違者開罰,臺北市將開單取締工作委由警察局代爲執行,北市警局更祭出業績嘉獎措施,北市議員王浩發現,此舉也造成員警浮濫開單。疫情期間,北市就曾發生一對夫妻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遭警察開單,拿手機拍攝存證自保,罰單竟被改爲最高額各1萬5000元,合計罰3萬。

臺北市議員王浩表示,北市警局爲鼓勵員警加強取締違反防疫規定相關案件,祭出取締數量達一定業績可記功嘉獎,卻造成部分員警爲獲獎勵,動輒騷擾盤查路過民衆,浮濫開單情形嚴重,甚至有員警開上百張罰單,光取締未戴口罩就獲超過10支嘉獎。

王浩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僅短短3個月間,警局就開出2054張罰單,平均每天開單數量超過20件,其中又以「未戴口罩」有2026件佔大多數,另有「羣聚」20件,以及「違規營業」8件;而這些取締案件更有多達1818件爲員警主動巡邏查獲,比例將近9成。

王浩表示,從衛生局裁罰紀錄發現,今年1至9月,衛生局裁處違反防疫相關規定案件僅65件,當中由警局提報的案件更只有18件,而有裁罰件數13件,對照警局的2000多件取締案件,移送裁罰率僅0.8%,代表許多取締案件不僅違規事證不足,或是未達裁罰標準,甚至絕大多數罰單根本沒移送。

王浩質疑,員警隨便開單情形浮濫的原因,就是因爲警察局於今年5月頒佈的「取締違反防疫規定案件獎懲辦法」中明文規定,員警只要取締2件違規案件,就可獲得嘉獎1次,過去半年來,警察局因取締未戴口罩案件,獲得嘉獎的員警就有365人,累計嘉獎數多達1076支。

臺北市警察局表示,今年5至8月取締民衆違反防疫措施2054件,其中2026件爲未戴口罩案件,均依北市府委任公告,以警察局名義辦理完成裁罰;另考量第1線執勤員警要面對可能風險,執行相關防疫工作的辛勞,特別訂定獎勵規定,以激勵員警士氣。

北市警察局強調,遵守北市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防疫勤務作爲,並對員警取締作爲進行實質審查,以利防疫工作順遂,確保民衆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