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酒駕有增無減 安南警上半年取締207件重罰零容忍

臺南警三分局強力取締酒駕,保障用路人安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三分局統計,安南區今年上半年1至6月因酒後駕車肇事受傷事故共計44件58人,較去年同期50件63人,減少6件5人,但共取締酒駕207件,較去年同期204件,增加3件。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以上,駕駛機車罰鍰爲15000元至9萬元、汽車罰鍰3萬元至12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照,甚至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果是拒絕酒測1次可罰18萬且得累次加罰

酒測值超過0.25 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更是觸犯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公共危險罪),是會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酒後駕車除重罰外,一旦肇事更是得不償失,千萬別僥倖。臺南市警三分局提醒,防疫就要乖乖待在家,切勿酒後駕車趴趴走,警方執法不鬆懈,就是要保障民衆的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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