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另類炒股 恐衝擊離岸風電政策

允能大股東願意出來增資,除了創造雙贏,透過此案更可彰顯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政策的公信力,使得允能大股東再度爲風場增資,讓離岸風電政策取信於國內金融業者,具高度指標意義。

但要提醒政府,還是有許多日趨嚴重的問題必須要面對。其中,臺灣離岸風電外資大股東的股權換手太頻繁,政府就該出來管一管,此舉引發金融業者參加離岸風電聯貸案的警覺,政府若不正視此一現象,將衝擊銀行業者提供金流的信心。

一位金融圈人士直言,風場還沒有開始營運,光是在興建時期,大股東就頻繁換手,原始股東幾乎以「暴利」脫手股權,凸顯這類型的股權交易,實際上根本形同在「炒作」未上市股票一樣,只差這些股權並沒有上市。且接手的新股東面臨突發狀況時,也不見得願意埋單承接前手留下的「責任」。臺灣要發展離岸風電產業,政府應對外資股東的換手,訂定更嚴格的規定。

瞭解離岸風電授信的業界高層引述國外經驗說,國外雖然未禁止大股東換手,但都會訂定特別條款,包括要求大股東不能全數出脫,在興建期只能出脫1/5或1/10,及建立一定期間不得出脫持股的「閉鎖期」,且會在招標時,就把這些條款放入競標條件,否則不能應標、得標。

臺灣離岸風電剛起步,不面對大股東換手問題,更應小心處理,以免發生股東「撈一票就跑」的情況;這類大股東賣股的問題,像海龍1,500億元聯貸案,即傳出有原始大股東於爭取籌組聯貸團時脫手股權,導致該案籌組半年至今仍難產。業界人士強調,若大股東動輒脫手股權問題不解決,離岸風電產業的金流恐將無法取得後援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