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標準明年加嚴新增管制 中市300家業者要提高警覺
《放流水標準》明年元旦起加嚴,中市府環保局呼籲業者及早因應。(環保局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環保署發佈修正《放流水標準》,明年元旦起,針對3種排水量不同限制的既設業者,加嚴重金屬等9項限值,並新增「錫」管制項目。臺中市環保局29日表示,已函文轄內近300家列管事業及早因應,避免明年遭裁處及告發。
環保局表示,新修正《放流水標準》部份管制項目與限值,包含修正氨氮、硼、自由有效餘氯、重金屬及真色色度等。既設業者針對3種排水量有不同限制,包含排水量150CMD以上的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等3事業;排水量500CMD以上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制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化工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4事業;無排水量限制的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等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環保局指出,爲進一步減少水體氨氮排放總量,金屬表面處理業或電鍍業、製革業、廢棄物掩埋場和發電廠等5種事業及其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則新增「氨氮」管制項目。
環保局說明,相關業者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廢污水處理設施改善及許可證變更;無須改善即符合標準業者,應檢視其許可內容是否符合加嚴標準限值,若未符合,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許可內容變更。
環保局指出,相關列管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石油化學專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須儘早確認放流水中各項重金屬的排放情形,是否符合明年規定的放流水加嚴標準,並以清潔生產概念,由製程或原物料進行源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