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師!雙北教局要求 外聘社團老師要簽切結書

很多社團因專業性會聘請校外老師不具有教師證,家長擔心發生性平事件,這些老師不受「教師法」約束,學生權益無法保障,教育局修正相關條文,要求學校聘任社團老師、教練需比照老師,除了上不適任系統查詢,也要簽訂切結書。圖/北市教育局提供

學生社團會聘校外老師,但大多不具有教師證,因應性平事件,雙北教育局要求學校比照正式教師,聘社團老師、教練之前,要先上不適任系統查是否涉性平案,北市教育局更要求社團老師籤切結書,若隱匿涉案可立即終止契約。

北市學生社團超過2千個,家長擔心,孩子會額外花時間與社團指導老師私下接觸,但是這些外聘老師大多是無教師身分,不受教師法拘束,如果發生性平事件,無法保障學生權益,社團老師也應比照代理教師聘任前先簽切結書。

教育局表示,已修正「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比照聘用正式老師流程,學校在外聘社團教師、教練前,需透過「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查詢是否有涉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並要求籤切結書,未因相關情事受調查,如有隱匿或虛僞陳述,也可依切結書終止契約關係。

成功高中校長劉晶晶表示,社團老師與學生私下相處時間甚至超過學校老師,應該比照正式老師簽署相關切結書,雖然不能保證完全杜絕,但在前端能篩選不適任老師。

北市高職家長聯合會榮譽總會長餘茂隆表示,政策是「雙面刃」,學校經費不多,很多都是以前的學長姐回來上課,有一點「半買半送」,制度定嚴謹,保障學生安全,但也可能面臨找不到社團老師窘境,教育局經費應再增加。

新北教育局指出,每年發公文提醒,新北的社團、鐘點老師籤的契約要照教師法,且聘用前要上系統查詢是否涉性平案;不過未要求籤切結書,因教師若經判決確定或學校性平會等都會解聘,籤切結書並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