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被凹管理堆置20噸毒品4年傻眼 檢方遭判需賠他267萬

林先生被院檢強迫代管近20公噸愷他命毒品原料,他出示手機裡庫房遭腐蝕慘況照片。(圖/黃鵬傑攝)

「一個案子拖11年不賠償實在太離譜了!」被迫接受檢警和法院委託保管近20公噸愷他命毒原料的林先生痛批司法機關太惡質。他表示,桃園檢警2012年間破獲製毒集團是他的房客,竟逼他代管房客堆置的毒品原料,拖了4年才處理,代管期間造成廠房倒塌、房屋租金等損失,司法機關卻置之不理,現在好不容易等到行政法院主持公道,判決桃園地檢署、桃園地院和高等法院應賠償他267萬餘元,林先生希望院檢不要再上訴,還給他遲來的正義!

林先生指出,2012年5月間他和自設公司承租桃園龜山一間倉庫當塑膠廠房,租期3年、月租11萬元,因爲倉庫內還有空間,所以當起二房東並透過仲介把閒置部分隔間出租,每月租金4萬元,自稱做進口食材生意的王姓男子承租後,穿著白色廚師衣服的租客經常進出搬貨,不料纔出租一個禮拜,警方就找上門,說對方是製毒集團,警方除了在廠房附近裝監視器,還要他不要聲張、配合偵辦。

製毒集團成員穿着防護衣外出抽菸,被監視器拍下。(圖/警方提供)

2012年10月底,桃園檢警聯手破獲「王正平」、吳福助製毒集團,在林先生的塑膠工廠鐵皮屋內查扣愷他命先驅原料約20公噸,共計溴水83瓶3755公斤、甲胺89桶16170公斤。當時警方以快過年爲由,要他幫忙保管一下,他不願意,警方回說:那他們(警方)就不管了。林先生只好勉爲其難在保管條上簽名,期待檢警趕快搬走。

不料警方似乎忘了這些東西的存在,過年後還是不來處理,林先生2013年起開始向桃園警方陳情,也向桃園地院聲請移轉扣押物,但司法機關沒人理他、還判他敗訴確定,他只好再跟房東簽約繼續保管這批毒品原料,可是愷他命原料實在太毒了,強烈的揮發性和腐蝕性破壞鐵皮屋結構,竟連屋頂都坍塌下來,房東氣得向他提告索賠,最後雙方以180萬元達成和解。

桃園地檢署直到2016年底才清運毒品原料,林先生再接再厲繼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終於獲得支持,判決桃檢須賠償201萬元,但桃檢堅持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今年5月北高行判決桃檢應賠償146萬餘元、桃園地院應賠108萬餘元、高等法院應賠12萬餘元。總計院檢共應賠他267萬2千元。

司法院所屬高等法院和桃園地院,首度因保管毒贓物問題,遭行政法院判決賠償民衆。(圖/趙文彬攝)

林先生表示,司法機關對他代爲保管毒品原料的損失不聞不問,還有一件事讓他最不能接受,當初愷他命原料造成鐵皮屋坍塌,桃園地院判決他應該賠償房東修繕費、租金和律師費共284萬餘元,後來雙方以180萬元和解,可是當他提告桃園地院和地檢署,要求賠償他代爲墊付的鐵皮屋修繕費,法官竟然一度說這間鐵皮屋蓋了30年、超過使用年限,以沒有殘值爲由,判決院檢不用賠他。

「同樣一間鐵皮屋塌了,法院判我要賠房東,好像很公道,但換我告法院和地檢署時,法院就說免賠!」林先生氣憤地說,他爲了這個毒品案子已損失700多萬元,打了11年官司讓他身心俱疲,還好行政法院伸張正義,判決桃園院檢和高院賠償他損失267萬餘元,未來就算院檢不上訴,其餘不足部分他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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