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重磅 | 中共中央明確住房制度未來五大發展方向

近日,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其中,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共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羣體剛性住房需求

《決定》中強調,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羣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此,專家表示,“保障房-剛需”非常清晰地結合,這既是對保障房的明確定位,也對剛需後續的住房產品有明確規劃。該政策對於各地規劃剛需類型的住房產品有非常重要啓發,也有助於保障房真正發揮保障功能。

除剛需外,此次政策也提出要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這既是需求端的多樣化、個性化、差異化所使然,也是指導供給側改革的標尺。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未來,不管是商品房供給,還是租賃房供給,保障房供給,都要做好需求調研,以需定建、以需訂購。”

2.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

對於當前各地的政策調控力度,《決定》表示,“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

對此,李宇嘉認爲,這是完善中央和地方在調控房地產方面的權責分配、實現權責對等,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體現。也就是說,將調控的權力給到地方,也將穩定房地產的責任賦予地方。在城市分化、區域分化,購買人羣差異化的當下,地方需要在自主權的前提下,落實因城施策,才能將房地產管理好。

3.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滿足多樣化改善需求

《決定》專門提及,“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業內認爲,這或許意味着,後續各城市對於限購政策和普宅認定標準將進一步放鬆。並有房企內部人士指出,取消或調減限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等兩點,其實大部分城市已經執行了。這有利於減少供應量、提振購房者信心,起到維護市場中長期的穩定作用。

4.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關於新房交付問題,《決定》中特別提及,“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其中,使用了“改革”一詞,而非“取消”,說明未來更多將是體系性的政策制度的調整,而非簡單地取消;其次,將融資方式和預售制度放在一起討論、一起改革,說明融資的改革和預售制度的改革將是配套的、並且協同的。

李宇嘉表示,未來鼓勵現售房開發,預計會在土地出讓、規劃報建、融資和交付等方面有扶持政策。預售向現售轉型,也是房地產新的開發模式。

5.立足供求關係重大變化的市場特徵,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對於牽動不少購房者神經的房地產稅,《決定》也再次提及,“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專家表示從稅收層面來說,最近幾年變動較大,即從“房地產稅開徵”轉向“持續降低交易的稅費成本”。從完善的角度看,未來將立足供求關係的重大變化的市場特徵,確保房地產稅收制度更加靈活和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