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救援成本「落跑山友」需繳238萬餘元
葉姓山友把救援直升機當計程車,引發社會躂伐。(南投縣消防局提供)
爲了救援獲救又落跑的葉姓山友,空勤直升機無端多跑了好幾趟;南投縣消防局與空勤總隊精算求償金額,合計達238萬餘元。(沈揮勝翻攝)
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的彰化縣葉姓山友,獲救後卻落跑,害救援的7名救難人員反而受困山上,經南投消防局及空勤總隊精算,索賠救援費用出爐,經過精算後,葉男加上罰金、救援費與13萬元罰款在內,總計賠償金額高達238萬多元,成爲「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實施以來,第一起被重罰及求償的案件,葉男付出代價慘重。
彰化縣葉姓山友上個月攀爬中央山脈南三段時,因求援獲救後再落跑,害慘7名爲了救援他的救難人員反而受困,導致出動多趟直升機、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南投縣消防局決定對他開罰並求償,救援成本金額經空勤總隊及消防局精算出爐,含罰款高達238萬餘元。
據瞭解,消防局求償公文已經簽出,將等縣長林明溱批示後,即正式函文向葉姓山友索賠,並限期3個月繳納。若當事人拒繳,將請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強制執行。
葉姓山友落跑事件發生時,輿論多傾向希望消防單位除就違規部分開罰,另應針對直升機出勤成本向當事人求償;當時南投縣消防局曾以「最速件」函文空勤總隊,空勤總隊也很快地概算出207萬5000元,但消防局長林聰吉表示,需以空勤總隊正式公文與精算金額爲準。
時過10多天,消防局收到空勤總隊正式公文,指出勤費用計算標準以小時爲單位,包含機組人員人事費、保養維護費與油料費,每小時19萬4727元,該次出勤飛了5趟、11小時25分鐘,成本金額爲222萬3133元。
另方面,消防局出動12名警消、1名義消的超勤和執勤物資,成本合計8萬3922元,若再加上罰款13萬元,葉姓山友應支付的罰金與賠償金,合計達243萬7055元;不過因當事人對罰金部分提出異議,經查登山保險部分符合規定少罰5萬,改裁處8萬元,與救援成本合計爲238萬70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