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超有才!搬出普通話書籍 「塞」你老師=「X」你老師...認定他罵警判刑
▲男子不爽被攔查,罵員警垃圾及塞你老師被判2月。(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阿雄(化名)騎機車闖紅燈,不爽只有他被攔查,罵員警「垃圾、塞你老師」、我塞你老師」,辯稱我沒譙他,塞是舞「獅」,而老師是教書的,並沒有罵,對此法官搬出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中文書籍,認爲「塞你老師」就是「幹你老師」,有抽象謾罵意圖,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巡守隊員阿雄2019年10月25日中午,騎乘機車,不滿警察只有攔查他闖紅燈,沒有攔其他人,反咬員警也未打方向燈也闖紅燈,更用臺語辱罵「垃圾」,後來再因登記型車執照,一句「不要用搶的啦」,阿雄連罵2聲「塞你老師」、「我塞你老師」。
阿雄雖然否認並向法官辯稱沒有譙員警,「塞」的臺語是指舞龍舞獅的「獅」,老師是教書的,現在也有在教舞龍舞獅,他真的沒有罵人,但都有證人指證及當庭勘驗警員密錄器錄音錄影檔案光碟,認事實堪以認定。
法官引用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編着的書籍,指「哇塞」原系閩南語之髒話,哇是第一人稱代詞,我的意思,塞是表示性行爲之動詞,因此塞在臺語中既表示性行爲之動詞,則臺語之「塞你老師」、「我塞你老師」意思實與臺語之「幹你老師」、「我幹你老師」相同,均爲粗俗不雅之用語。故被告所言已直接對警員抽象謾罵之意,屬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言詞,足以減損員警人格之評價及尊嚴,顯系侮辱之言詞殆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