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到怕?Uber上門談 交部:投入偏鄉服務可「因地制宜」
▲Uber在臺面臨重罰,今上門與交通部協商。(圖/翻攝自Uber官網)
「Uber條款」上路後,Uber公司與合作駕駛在臺面臨鉅額罰款,Uber釋出善意,今上午Uber亞太區總監Damian Kassabgi與交通部長賀陳旦見面會談。交通部重申「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以及要求「納管、納稅、納保險」立場不變,但若Uber有意願投入偏鄉服務,未來當可以因地制宜的角度,進一步研議納入私人運具共乘、分享。
交通部長賀陳旦上午接見Uber亞太區總監Damian Kassabgi一行,就Uber日前來信表達「已與計程車工會對談、共乘對職業駕駛有利」、「願意有條件將相關資料提供政府」等建議交換意見。
在本日會談中,交通部對於Uber釋出將陸續與國內運輸業者合作的訊息表示樂見,以小客車客運服務平臺來說,臺灣現在已有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同樣是透過網路科技及App進行乘客媒合與車輛派遣的服務,因此歡迎Uber依法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來提升國內計程車產業之經營效率。
交通部表示,在此前提下,Uber對現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規定,倘有任何疑義或具體建議,皆可進一步與各部門溝通,交通部一定會以開放的態度來檢討精進。
交通部強調,要求Uber在臺灣「納管、納稅、納保險」立場從未改變,會談過程中也再次提醒Uber,媒合派遣自用車載客,仍是不被允許的,在公共運輸已有一定發展的都會地區,也沒有開放自用車載客營利的合理性。但重罰絕非目的,只要Uber願意落地合法經營,交通部樂意持續與Uber對談並提供必要協助。
▲交通部強調,重罰絕非目的,若Uber有意願投入偏鄉服務,可進一步研議可行性。
交通部也表示,如果Uber確有投入偏鄉服務意願,未來當可以因地制宜的角度,在公共運輸服務不及地區,進一步研議納入私人運具共乘、分享,以較低的服務成本來滿足偏鄉公共運輸需求的可行性。
Uber則發聲明表示,部長肯定創新科技平臺對臺灣的幫助,希望 Uber也能推廣到偏鄉,協助大衆運輸無法到達之處,雙方將以照顧全臺灣的駕駛爲核心,並且研究車輛分享在全球其他城市考量市場上各方利益的成功法規環境,以進行後續的討論。雙方還需要持續努力才能讓 Uber 車輛分享模式能繼續發展,我們期待進行更多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