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拿到儲蓄險400萬 開心準備出國 媽媽卻因疏忽1事 從免贈與稅變罰繳稅
媽媽幫兒子保儲蓄險,期滿可領回400萬,已超過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纔會被國稅局開罰。(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兒子抱着出國夢,媽媽買了6年期儲蓄險,等期滿後領回400萬,就能讓兒子圓夢,誰知國稅局找上門,因媽媽是要保人,兒子是受益人,400萬已超過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被連補帶罰逾31萬元贈與稅,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分析,如果要保人和受益人都是兒子時,就沒有贈與問題,而媽媽每年繳保費60萬元,就會被視爲贈與,也不會超過免稅額244萬元。
R姐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表示,林媽媽是一位勤奮且關心兒子未來的母親,她總是想盡辦法爲子女打造一個更美好的人生。兒子家豪也非常優秀,希望未來有機會到美國就讀研究所。
某天,林媽媽在手機上看到了一則關於儲蓄險的廣告,她突然覺得這是爲兒子規劃未來的一個好方式。於是,她打電話瞭解更多資訊。林媽媽諮詢後,得知1張6年期的儲蓄險,年繳保費2萬美元(約臺幣60萬元),6年期滿可領回約臺幣400萬元。
林媽媽認爲,這是可以幫助兒子實現夢想,非常理想的方式。於是,林媽媽以自己爲要保人,兒子家豪爲被保險人和受益人,購買了這張儲蓄險。她心中想着,等到6年期滿時,兒子領到這筆錢,正好可以實現出國留學的夢想。(文章未完…全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