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口袋裡有保險套發票… 呂秋遠:父母必須談性

青少年情侶旅館,已經變成社會常態。(圖爲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文/呂秋遠

來函

親愛的大嬸您好,我是個單親媽媽,這次的問題是我的孩子,滿17歲,高二。我兒子乖巧、害羞,功課不好,但是我不勉強他,參加社團活動很積極,我也覺得無所謂,但是,終究還是發生了這件事。

事情發生在今天早上,我從要換洗的兒子褲子口袋拿出捷運卡和幾張發票,有一張是昨天去旅館休息500元(很明確打上休息二字),另一張是7-11發票(買保險套),只買這個,沒買零食做掩護。

早上載他去學校的路上,我沒戳破此事,我很想動怒,但我忍着。我沒想過這一天來得這麼早(大學就算了)震驚是因爲,我沒想到他在這年紀會做這件事。我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談,請他把心思放回功課。要交女朋友可以但現在不該發生關係(我怕接下來每次見面都想要)。

我很無助,萬一對方懷孕了,我收拾不了這個後果(我不想顧孫子,我也養不起),也無法照顧兩個年輕人的未來。我都熬到他快大學了,現在給我演這出。我很無助,現在的小孩經不起大人講幾句,動不動可能失聯或更晚纔回家,甚至不回家。他在家常常是靜靜的在房裡手機電腦、偶爾看書。

父母如果跟子女關係不好,子女在家就只能跟電腦對話。(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以前的經驗是叨唸他幾句就會不開心,我更不開心(我還更年期了)我大罵大吵,他不說話,但會不爽。這一切我以爲他過了叛逆期,就會好好的。爲了不起爭執,所以我後來都很少跟他說什麼話。現在,我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談(當然之前完全沒談過性方面),恐怕也阻止不了感情這種事。

我今天中午吃不下 ,午休也睡不着,還趴着掉眼淚。現在的女生,也沒有矜持二字了(到底誰約誰)我連對方是誰,都還不知道。

希望大嬸給我建議,我無法吃、無法睡,搜尋網路都說勸也沒用,只會把孩子推出去外面而已,怎麼辦?真的很後悔生小孩(哭)要煩惱一輩子(哭)。

律師回覆

這位姐妹,雖然說,痛苦是不能比較的,快樂也是。但是你兒子17歲有性經驗,在現今的社會裡,已經是正常狀況。他沒有在16歲以下就犯法,你要感到慶幸,尤其是你從來沒跟他談過性這件事。

青少年對於性有興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大人們很奇怪,談戀愛不行、親吻不行、牽手不行,說會功課退步,可是不做這些事,小孩的功課也不會進步啊!更何況,這些感情的事,纔是人生大事,你有聽過爲情殺人,但是有聽過功課不好去殺人嗎?姐妹,功課不好都是自殺,而且都是被逼的。

▲人對性感興趣是本能,要做的是練習正確對待別人的方式,不是禁止。

你本來就應該讓他去練習感情,17歲,已經超過法定可以發生性行爲的年紀,如果他的交往對象不是16歲以下,這在刑法上沒有問題,只有在對象滿16歲、未滿20歲的時候,在民事上纔有可能侵害對方父母親身份權,必須賠償。當然,你也可以告對方,就是大家一起來的概念。所以現在,請你冷靜一下,有些事情你得要開始做。

1.請你明確的告知他,不可以跟未滿16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爲,這是犯法的,而且身爲父母,只要孩子未滿20歲,你可能要面臨鉅額的民事損害賠償

2.請你告訴他,你希望見那個女生,你可以安排一個晚上跟他們吃飯,在家是比較好的。你必須要以朋友的態度跟他們兩個人見面,好好聊聊雜事,但就是不要聊性,這個你跟兒子聊就好。如果兒子不願意,你可能要告訴他,你想見面的原因,是願意支持他們交往,你也會給他更多的零用錢,讓他約會可以花。

3.請聯絡對方的家長謝謝他們家有這麼好的女兒跟你兒子交往,你不用告訴他們你知道什麼事,但是要讓他們知道,兩個人在交往,請他們多多留意。

▲如果家長可以跟小孩多親近一點,也不需要擔心「被隱瞞」或欺騙。

4.保險套有買是好事,但是就算是全程使用,也就是避免懷孕而已。你必須很嚴肅的跟孩子說,現在他跟未滿20歲的人發生性行爲,你就有可能要賠償女方家長,當然你也可以向對方求償,只是如果對方滿16歲,他不用承擔刑責而已。

5.你得試着跟他當朋友,我相信你的孩子是講道理的,但是你太少跟他說話了。如果你開口就是罵人,你覺得孩子會願意跟你分享汽車旅館發生什麼趣事嗎?

6.矜持?這是什麼?爲什麼女生要矜持?

7.每次見面都想要,如果都成年,也是好事,代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但是既然未成年,你就得告訴他,性是好事,但要多多補充法律常識。媽媽不想替你的下體收拾殘局。

8.生小孩,煩惱到20歲而已,並不用幫他煩惱一輩子。20歲以後是他的人生,不是你的。

9.寫封情書給孩子,讓他知道你的煩惱,但是不要罵人、不要哭、不要暴怒、不要笑。請你心平氣和的把你的想法跟他分享,他會做出正確決定的。

10.孩子是你一輩子的朋友,對待朋友,關心就好,不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