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防制 3情形直接封網

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初審,朝野立委均要求加速封網,明訂「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等情形,即可直接對該網站封網。 新聞示意圖, 與當事人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販售偷拍私處影片,兒少受害者衆多,該論壇早在民國一一一年就被檢察官起訴,但衛福部卻在八百多天後才予以封網,引發批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第八條,要求網路業者應於廿四小時內移除犯罪資料,且在三類特定情形下,主管機關衛福部可直接封網。

現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如欲關閉網站,需由地方政府先通知業者,對方不配合,纔可「限制接取」(封網)規定,被立委批評爲自廢武功。爲此,修正第八條「網路業者透過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得知有犯罪嫌疑情事,應於廿四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朝野立委均贊同,順利通關。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新增第八條之一,內容爲主管機關如遇「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資料犯罪嫌疑重大有即時處置的必要」、「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或其他方法」等三類情形,可直接對網站封網。此外,封網權責交回衛福部,現行規定需由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通知地方政府,待地方政府行文平臺業者,要求其下架未果纔可強制封網。

大部分非法兒少性影像論壇平臺IP位址設在境外,要以公文書送達、要求平臺下架影像有如天方夜譚。兒少條例修正後,改以電子方式送達,且於寄送一天內生效,業者必須於廿四小時內移除或限制瀏覽相關內容。

修正草案第三條第七項規範,中央主管機關得運用科技方式主動巡查網路平臺上有無兒少性剝削相關內容,網路業者必須配合、不可規避亦不得拒絕妨礙,違反者可依開罰六至六十萬元。在罰則部分,朝野取得共識,表決通過,但因主管機關業務職掌有待討論,保留至朝野協商。

朝野立委要求建置「性影像資料庫」,建檔被害人提供之性影像原檔生成雜湊值(hash)值,與國際組織資料庫比對,才能讓流竄網際世界的非法影像儘速下架,對此,警政署表示,願意成立「性影像被害人鑑識資料庫」,用於犯罪偵查使用。

立委林月琴則認爲,「性影像資料庫」建置目的爲前端預防,應串連警政署與衛福部系統,即使民衆未報案的兒少性影像案件也可由衛福部性影像中心處理下架,才能快速止血。由於討論後未形成共識,須交付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