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村鎮銀行被吸收合併

證券時報記者 黃鈺霖

11月26日,河北金融監管局發佈批覆,同意正定恆升村鎮銀行、鹿泉恆升村鎮銀行、平泉恆升村鎮銀行等多家村鎮銀行解散。其中,正定恆升村鎮銀行、鹿泉恆升村鎮銀行由石家莊恆升村鎮銀行吸收合併,平泉恆升村鎮銀行由承德縣恆升村鎮銀行吸收合併。

無獨有偶,山東金融監管局也在前一日批覆同意解散墾利樂安村鎮銀行,該行的全部債權、債務由山東墾利農商銀行承接。

證券時報記者統計發現,2024年以來,中小銀行改革化險速度加快,包括村鎮銀行、地方農村信用社、小型農商行在內,已有超過260家中小銀行實行合併或改制,其中被收購後合併解散或改爲旗下分支機構的中小金融機構數量遠超去年。

從目前情況來看,多數因合併而獲批解散的中小銀行會改製爲主發起行的分支機構,即“村改支”“村改分”,還有的村鎮銀行以“多合一”方式合併爲分行或支行。

“雖然近年來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數量和佔比明顯下降,但剩下來的基本上是‘硬骨頭’,後續處置化險的難度更大,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改革化險工作任重道遠。”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告訴證券時報記者。

董希淼認爲,簡單的合併解決不了所有問題,“有時候一加一大於二,有時候一加一小於一”,對此應具體分析、分類施策。

他建議,在中央層面進一步做好中小銀行改革化險頂層設計的基礎上,各地應該堅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原則,做好具體方案、安排好改革順序,避免過程反反覆覆、效果不及預期。同時,要健全金融風險處置常態化機制,落實機構、股東、高管、監管、屬地、行業六方責任,並在此基礎上做好資本補充和公司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