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與人夫汽車旅館幽會 偷腥人妻提醒「記得關定位」

小偉明知阿德與小美爲夫妻關係,自己亦是有家庭之人,竟與小美不僅多次開房。(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告已婚男子小偉(化名)與他的老婆小美有婚外情,多次同宿汽車旅館,讓他痛苦不堪,因此請求200萬侵權賠償,法院審理後判小偉要陪阿德30萬。可上訴。

根據阿德的主張,被告小偉明知小美與阿德爲夫妻關係,自己亦是有家庭之人,竟與小美不僅多次開房,甚至在大街上公然擁抱,還曾一起前往高雄共度兩天一夜,並使用愛稱互相稱呼。小美甚至傳訊,「加油送的刮刮樂中五獎汽車旅館住宿券折價券」,稱「哈哈,是啊,連老天爺都跟我們同一國的」小美甚至提醒小偉「記得關掉定位」,兩人之間的親密對話更是多次通過LINE交換愛心與飛吻圖案,讓阿德感到自己的婚姻受到嚴重破壞。

小美的行爲已經不僅僅是精神上的出軌,而是多次發生實質的性關係,這讓他深受精神折磨,家庭生活徹底破裂。

阿德強調,訴外人即小偉配偶小英(化名)對小美提起侵害配偶權之訴訟,認定確有侵害配偶權之事實,小美亦因和小偉外遇登上新聞媒體,顯已嚴重侵害阿德配偶權,破壞阿德與小美間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甚爲嚴重,屬情節重大而構成侵權行爲,造成阿德遭受精神折磨,痛苦不堪。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偉賠償精神損害200萬。

然而,小偉則否認所有指控,並以憲法保障配偶權未明確爲由,主張不應因此負擔侵權行爲的賠償責任。他認爲,兩人之間的對話內容並未超出一般朋友的範疇,稱呼「親愛的」及傳送愛心貼圖僅是因小美留學美國後的習慣,與男女曖昧無關,並強調阿德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之間有發生性行爲。

法院審酌,小偉與小美之交往逾越通常社會交往關係業已認定如前,是此不法侵害阿德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情節確屬重大。認阿德就非財產上所受損害,以30萬元爲適當,逾此部分之金額,則非可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