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20命球館蓋新樓 買家告凶宅 法官:改建後不算

東森新聞記者黃淳璟、陳泰佑新北報導

曾經發生過火警命案保齡球館,改建之後就不算是凶宅嗎?新北市一對姊弟中和區「仁愛好樣」各買下一間預售屋,事後反悔不想買了,以曾經發生過命案,向建商提告,但法官認爲該地已經重建,而且過了23年,認定不算是凶宅,判決姊弟敗訴,他們反而還得繳交違約金

工人敲敲打打忙着趕工,位在中和的新建案「仁愛好樣」,附近緊鄰百貨公司公園綠地每坪要價60萬元,但這處建案原本是自強保齡球館,23年前曾經發生震驚社會的火警意外,當時奪走了20條人命,有買家買下之後,才發現買到「凶宅」。

由於保齡球館閒置了很久,之後還改成停車場,直到民國103年才改建大樓,林姓姊弟當時以1330萬及2225萬各買下一間預售屋,事後認爲買到凶宅,向建商提告,但法官認爲該地已經重建,判決敗訴,姊弟反而還得繳交違約金給建商。

房仲業者徐佳馨表示,「以這個個案來說的話,它其實是已經拆除掉,然後再興建新的建物,所以其實它是一個新的建號。」附近居民陳先生說,「保齡球館跟這個大樓沒什麼關係吧,以前有燒死很多人是沒錯,只是那是保齡球館,跟現在不一樣,現在是變成改建了。」

住附近的人都知道這裡曾經發生過大火,但在買賣房屋時,建商必須事先告買家,但林姓姊弟聲稱是事後才得知。代銷公司人員說,「我們都會在明顯的地方告訴我們的客戶,有這樣子發生過,讓客戶去考量。」工地的接待中心在今年4月換了代銷公司後,也在牆壁貼上了自強保齡球館的報導,就是爲了要告知買家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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