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網絡造謠抹黑企業、企業家的行爲必須進行嚴懲

近日,國家網信辦公佈了一批依法依約處置的侵犯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表明“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侵權信息亂象”專項行動正在深入,尤其表現在維護民營企業、企業家合法權益方面。

公佈的這些案例讓人觸目驚心。其中有“墨子商業論”等賬號散佈謠言信息案例,惡意解讀某飲用水企業股權結構、產品包裝圖案,散佈虛假信息和極端言論,抹黑詆譭企業形象,給這家國內知名飲料企業造成很大困惑和一定經營損失。

進一步淨化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是新形勢下提振企業和企業家發展信心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項長期任務。今後還要全面客觀分析涉企網絡虛假不實信息和侵犯企業家權益信息等問題的成因,切實摒除困擾企業和企業家的網上有害信息,着力優化營商網絡環境。

首先是要壓實平臺責任。

這次“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專項行動明確要求,網站平臺應加強對涉企信息的審覈管理,並及時提醒有關賬號主體嚴格遵守落實法律法規、社區規則和專項行動要求,並將依法處置問題突出、情節嚴重的網站平臺和賬號。

4月25日和5月31日中央網信辦召開的專題座談會都強調了平臺的責任。平臺不但是網絡謠言的發佈渠道,也是傳播渠道,更是不良影響的擴大渠道。希望看到今後有更多網絡平臺因爲違規被處罰。在一定程度上說,平臺因爲審覈不嚴、制止謠言擴大化不力等違規行爲,起碼應該負有連帶責任。

其次是進一步強化對企業和企業家的保護。

惡意抹黑企業和企業家的表現方式有很多,包括捏造事實、製造事端對企業家進行人身攻擊、貶低企業家人格,也包括詆譭企業的產品質量,還包括對企業的起源和股權結構進行惡意曲解。

相信類似的操作手法還會不斷“創新”,但只要明確了保護企業、企業家,尤其是民營企業、企業家的重點方向,這些行爲無論穿上何種外衣都將無所遁形。

其三是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加快處置速度。

今後,要進一步加強網絡侵權舉報受理,拓寬舉報受理方式,開設線上涉企舉報專區,降低企業舉報難度;要進一步提升舉報處置效果,指導網站平臺完善分級分類網絡侵權舉報處置舉措,檢查網站平臺對轉交轉辦網絡侵權舉報受理處置情況,推動網站平臺向社會公示網絡侵權舉報受理處置結果。

這要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也就是舉報的渠道更加通暢,對舉報的處置更加迅速,不給一些謠言的蔓延以時間,因爲時間越長,對企業和企業家的影響就會越大,損失也會越大,對整體營商環境的損害也越大。

其四是要深挖網絡謠言氾濫的成因,通過民事、刑事等處罰進一步形成強大震懾力。

需要準確把握當前營商網絡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全面客觀分析涉企虛假不實信息和侵犯企業家權益信息等問題成因。成因的背後往往是利益驅動,從而形成了以灰色流量爲基礎的營銷產業鏈。今後要通過民事訴訟、賠償渠道讓謠言製造者、惡意傳播者和背後指使者付出慘痛代價。

《刑法》第246條規定了侮辱罪和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民事訴訟和刑事處罰這兩把利劍都需要充分發揮震懾作用。一是需要企業、企業家加強維權意識,遇到惡意侵權就毫不猶豫舉報、起訴、索賠。二是需要通過嚴格的執法,從源頭和終端上解決問題。

總之,切實解決困擾企業和企業家的網上有害信息、着力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是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一項長期任務。這需要全面客觀分析涉企虛假不實信息和侵犯企業家權益信息等問題成因,加強頂層設計、制度建設、規範制定、渠道暢通等工作,也需要進一步壓實平臺責任,嚴格對網絡侵權的處罰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力。

(作者系第一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