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帥氣男星做愛心遭詐10萬 超商女落網曝ibon淪洗錢工具

▲日籍男星風田自曝遭詐騙10萬,檢警抓到人了。(資料圖/中天綜合臺提供)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日籍男星風田先前透露,被詐團假冒動物基金會、銀行客服稱,定期定額捐款設定錯誤,需匯款解除,騙走10萬元,雖趕緊報警撥打165也難追回。經檢警調查,發現被害人不只風田一人,追出在北市超商上班何姓女子利用收銀機、交貨便手法拐騙數人,替詐團成員不法詐得73萬餘元。士林地院依洗錢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何姓女子在北市士林區某連鎖超商擔任店員,但她因需錢孔急,透過臉書廣告資訊,於去年7月3日與暱稱「陳小姐」、自稱「安心輕鬆貸業務陳佳玲」的人聯繫,並於其提供「安心輕鬆貸」網址註冊及申辦貸款。

然而,客服經理卻告知因金融帳戶輸入錯誤致無法核貸、信用過低需預付保證金等款項等,何女因無資力繳納費用,先由「客服經理」以LINE傳送ibon代收條碼圖檔給她後,何女再利用收銀機連結的條碼機掃描52次,即將「已收款」虛僞資料輸入收銀機,取得52萬9550元。

同時再以交貨便方式,將5個銀行帳戶金融卡、密碼以「林政孝」爲寄件人名義,寄給「陳佳玲」指定收件人「王毅義」收受,陳女所屬詐團取得金融卡、密碼後再使風田等共7名被害人陷入錯誤匯款共20萬2184,隨後再提領一空。(風田匯49967元含手續費12元)

法官審酌何女在超商上班,本應盡忠職守爲其謀取利益,不得違背其任務,竟爲求一己之私利,利用職務之便,侵害超商與她委任信賴關係,致其受有財產損害,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洗錢犯意,仍提供帳戶給詐團作爲詐欺犯罪所用,助長詐欺集團犯罪橫行,造成民衆財產損失,並掩飾詐欺犯罪贓款去向及所在,危害社會秩序穩定及正常交易安全甚鉅,實屬不該。

考量何女犯後坦承犯行,非無悔意,也與超商、風田等人達成調解並依約定按期給付,且獲得原諒,依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處有期徒刑4月;又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三項第二款之無正當理由交付金融機構帳戶合計3個以上予他人使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

《東森新媒體ETtoday》獨家向風田詢問迴應,他透過經紀人低調說:「提醒民衆小心詐騙,希望透過自身慘痛經驗,避免再有受害者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