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苦行僧?柯P喊5萬薪纔夠 北市青年可支配所得僅3萬8

臺北市長柯文哲。(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赴與南港軟體園區青年座談直言年輕人起薪3萬太低如過苦行僧生活,「合理薪資應該在4.5萬到5萬比較合理」。但根據臺北市主計處最新統計,未滿30歲的臺北市民,其「可支配所得」爲45.63萬,換算月薪約3萬8000元,臺北市青年大多隻比柯文哲口中的「苦行僧」好一點。

根據主計處定義,可支配所得是指所有「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性支出」(例如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捐款及禮金等)後,剩餘可以用來支應日常生活開銷(消費性支出)及儲蓄的所得,亦即家庭可自由用於消費或儲蓄的所得。

根據調查,105年臺北市所得收入者每人可支配所得爲72.4萬元,較104年增加7000元(1.0%);其中,男性爲81.4萬元,較104年增加8000元(1.0%),女性爲60.7萬元,較104年減少2000元(-0.4%)。

依據年齡別觀察,105年臺北市所得收入者以45至54歲組最高,每人可支配所得爲92.3萬元,40至44歲組81.6萬元次之,55到64歲組77.47萬再次之,其次依序爲35到39歲70.83萬、65歲以上64.36萬、30到34歲61.88萬、未滿30歲45.63萬。

觀察統計可以發現,初出社會未滿30歲的族羣,可支配所得平均僅45.63萬,與平均可支配所得爲92.3萬元的45至54歲組,差了約2倍,且仍舊在各主要年齡層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