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喬家大院 全教總要求高中校長遴選這麼改

全教總今天要求教育部修改高中校長遴選辦法,以避免喬人選的疑慮。(林志成攝)

今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5月起舉行,但過去在校長協會爲會員提供出缺校長的學校資訊後,最後常發展成1校僅有1個校長候選人狀況,被認爲是在喬人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要求教育部應該修改校長遴選辦法,從3梯次改爲2梯次,以杜絕喬家大院,確保遴選精神。

全教總表示,去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提供校長們「如教師介聘般的平臺」,公佈出缺校長學校名單,最後發展成1個學校僅有1個校長候選人的狀況,幾乎確保他們當選,這是在喬人選。

全教總總副秘書長張瓊方表示,校長協會今年又使用相同手法,提供平臺供校長進行志願協調,還召開過4次協調會,目的就是要確保送進遴選委員會的候選名單中,每所出缺學校儘量僅有1名校長候選人。校長協會此種「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操作手法,目的就是希望提高現職校長上榜率。

「只有1個人報名,還算是遴選嗎?」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若個學校都僅有個1候選人,遴選精神將喪失,無異於官派,乾脆由教育部或校長協會指定校長就好了。

目前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會辦理校長遴選採三梯次,先後次序分別是:延任及連任之審議、轉任之審議、新任之審議。

全教總要求改爲二階段,即(一)延任及連任之審議,(二)出缺學校之審議。辦理完延任及連任學校後,即進行其他出缺學校的遴選,如此才能極大化的滿足學校遴選需求,並杜絕有心人士繼續在校長遴選制度上做分配私利的操作。

依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規定:任期屆滿、連任期滿或連任任期已達1/2之現職校長申請參加遴選者,應選填「1至3所」出缺學校,以作爲遴選會審議時之參考。

被指控的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的理事長、臺南市曾文家商校長陳藝昕表示,根據規定,現職校長申請參加遴選者,是可以填1個志願的,如果全教總認爲這樣不好,那可以和教育部談,看是否有必要調整。校長協會只是一個提供資訊的平臺,不是在喬人選。

對於全教總建議將高中職校長遴選從3梯次改爲2梯次,教育部表示,3梯次遴選方式僅係爲使校長遴選順序明確,以爲各該主管機關辦理之參據。又除了國立高中職外,各縣市所轄公立高中校長也適用該遴選模式多年,尚無反應相關問題,教育部將持續蒐集各方相關意見,適時納入日後修法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