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京華城解套? 遊淑慧曝蔣萬安握有四依據可撤銷20%容獎
京華城是否停工、撤銷20%容獎等後續,成爲市長蔣萬安燙手山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遭起訴求刑28.5年,羈押中。京華城是否停工、撤銷20%容獎等後續,市府由副市長李四川召集會議研議。議會調查小組召集人遊淑慧認爲,市府有四點依據可認定京華城都市計劃有重大瑕疵,主動撤銷20%容獎。
「北市府應該將主動權抓在手上。」遊淑慧認爲,市府有四點依據認定都市計劃有瑕疵,可以主動撤銷京華城20%容獎。一是京華城案已有公務員認罪;第二,去年初監察院也有調查報告糾正;第三,先前的都委會許多委員對都市計劃20%容獎也持反對意見,形同共識決是假的。
第四點,原本只有土地權利關係人纔可以依都市計劃法24條申請,但當時京華城已把土地賣掉,利用過戶空檔,欺瞞都發局用土地權利關係人身分申請,但實質已非實質土地權利關係人,違反都市計劃精神。
遊認爲,北市府可以依據這四點,認定京華城的都市計劃有重大瑕疵,應該可以主動撤銷。當然京華城後續也可能提救濟,這也是對方的權利。
遊淑慧認爲,不能讓京華城案變成未定狀態,不然就會變成「蔣萬安任內的大巨蛋」。只有市府撤銷京華城的都市計劃20%容積獎勵,京華城現在的建照就會無效,對方目前也有兩條路,一是自己放棄20%容獎、來辦理建照變更;另一條路是打行政訴訟,但行政訴訟也會看司法判決進度,京華城也可能認爲行政訴訟曠日廢時,會願意放棄20%容獎申請建照變更,就能繼續蓋下去。
遊淑慧說,她先前問法務局,法務局評估京華城容獎20%,若違法就是至始無效;另一是認定重大瑕疵,就是撤銷目前細部計劃回到原點,鼎越未來可以依都市計劃法24條另行申請。至於柯文哲與沈慶京有沒有圖利貪污,這是法官要判的事情,不過針對京華城後續,北市府可以依重大瑕疵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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