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北市2725棟老屋受惠 佔全國33%

立法院今三讀修正通過都更條例65條,「原建築容積」獎勵放寬適用對象,北市約有2725棟合法建築物受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65條修正案,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受惠。臺北市更新處說,北市約有2725棟合法建築物符合條件,佔全國33%。

更新處指出,都市更新條例、都更建築容獎辦法、危老容獎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必須是實施容積管制前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纔可申請原建築容積的獎勵。

但實務執行上,提出建照申請案是以申請掛號時間點作爲其建照的法令適用日,該類建物雖於容積管制後才建成,仍有該獎勵所指實施容積管制前就興建的情形。

更新處說,考量這類建築物重建時,依法規不能適用原建築容積,因此北市去年11月即主動發函向國土管理署建議修訂,並提供都市計劃地區實施容積管制前已取得建照,實施容積管制後取得使照的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統計資料。

更新處表示,國土署鑑於此類建築物在全臺具有一定規模數量,今年3月邀集各地方政府召會研議,啓動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都更建築容獎辦法第3條、第5條及危老容獎辦法第2條修法作業,9月30日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

更新處提到,今天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都更條例65條,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物,放寬到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更新處指出,北市目前申請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案件危老案共56件,其中13件待中央修法;80件更新案中,19件待中央修法且就有6件是屬於市府公告列管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如北投歐洲花城、敦化香榭等更新案急待更新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