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歌后開撕舊愛!控康凱「欠4千萬豪宅租金」 本人秀證據反擊

歌后曹雨婷(圖左)控舊愛康凱欠租金55萬,本人秀證據反擊。(記者遊定剛拍攝)

資深藝人、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遭前女友、現任臺北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指控,「將名下4千萬豪宅租給對方當辦公室,沒想到至今欠55萬房租」,法院最新民事判決出爐。曹雨婷、康凱分別接受《中時新聞網》各自表達立場、火藥味十足。

據民事判決書內容指出,康凱於109年8月到112年年底,以每月1萬5千元的租金,和曹雨婷承租復興北路的辦公室做爲演藝總工會使用,而40個月的房租60萬,分別在110年分成5次,每月1萬元繳納,目前仍欠55萬元,加上委請律師費13萬,共計68萬。

曹雨婷近日拿到判決書,康凱仍欠她55萬租金。(記者遊定剛拍攝)

曹雨婷表示雙方租賃關係,「一切走正常合法程序,但康凱賴帳多年,欠錢還錢天經地義」。康凱提出質疑,「曹雨婷是時任秘書長、也是房東,這不是很怪嗎?」他更怒問「沒合約房租怎麼產生?而月租1萬5千元,付了5個月共5萬元,我及理事會卻未被通知」。

康凱控曹雨婷租賃合約造假,近日已提告她僞造文書。(記者遊定剛拍攝)

曹雨婷先前透過委任律師寄兩次存證信函,皆未獲得迴應。康凱說明,「我出國可提出證明,民事函是律師傳給我,目前有20天上訴緩衝期,我會再提出」。

民事判決書指出,康凱還欠曹雨婷55萬房租未還。(讀者提供)

對於租賃合約提出質疑,康凱怒斥,「我從來沒拿到合約,且封面及內文修改過,甲乙雙方未確實簽章;立約人甲乙雙方的簽字怎麼會同一人?這份合約根本造假」。另外,康凱近日分別提告曹雨婷涉嫌僞造文書,及她的委任律師顏名澤僞造文書暨違反律師法。

曹雨婷(圖左)和康凱分別受訪隔空交戰、火藥味十足。(記者遊定剛拍攝)

昔日舊愛如今對簿公堂,外界認爲反目成仇?曹雨婷澄清,「我們不存在愛情問題,公歸公、私歸私,親兄弟明算帳」。康凱也說,「彼此沒有愛恨,但她對我有愛和恨,甚至現在恨我死纔會做這些事」。

曹雨婷喊話康凱,「請把房租還給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逃不掉也不要耍賴,更別想去上訴」。康凱則說,「凡事多積點陰德,不然將來報應妳要去承受的」。過往兩人愛得甜蜜,如今房租糾紛、合約疑雲風暴,恐怕才正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