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違規抽菸自曝身分 男怨:被家人踢出戶籍不知開庭

高雄鄂男(左)因騎車違規抽菸,遭警盤查發現爲毒品通緝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鄂男解送歸案。(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29歲鄂姓男子日前騎車載女友外出,路上停紅綠燈時點菸來抽,被後方巡邏警發現,並對鄂男盤查,發現鄂男戶籍居然是桃園區公所,還是桃園地檢署發佈毒品通緝犯,鄂男一臉錯愕,並表示跟家人相處不睦,纔會到高雄工作,後被踢出戶籍,才未收到開庭通知書,非故意躲藏。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鄂男解送歸案。

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員警28日上午9時許巡邏時,行經中華三路段期間,發現前方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鄂男手上拿着煙,還不時拿到嘴邊抽,員警見到鄂男違規後,立即上前盤查。

鄂男自知抽菸違規,見到員警盤查時,還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過程中非常配合員警的攔查,並掏出身分證給員警查身分,經員警查詢,發現鄂男戶籍居然是桃園市龍潭區公所,且因去年間在桃園吸毒被捕,後續偵查庭未報到,25日遭到桃園地檢署發佈通緝,於是員警依規定上銬逮捕。

鄂男向員警表示,之前與家人同住於桃園,後因與家人不和睦,獨自南下高雄做板模工人生活,並許久未與家人聯繫,後來就被家人踢出戶籍,只好將戶籍遷至龍潭區公所。所以未收到法院通知出庭應訊的公文書信,對於遭到通緝也不曉得,非刻意躲藏不到案。

員警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鄂男解送至桃園地檢署歸案。然而鄂男不僅要面對法律制裁下,騎車抽菸也將面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將吃上600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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