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躲警市區狂飆 狠撞路邊夫妻一死一傷 下場出爐!

李姓男子前年12月獨駕躲避警方追緝,從土城狂飆到板橋,撞上路邊站立的夫妻,肇事後他未停下查看就逕行離開,釀成一死一傷。新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組成合議庭,依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緻死罪處執行刑10年10月。(資料照)

李姓男子前年12月14日毒駕從新北市新莊區出發到新北市土城區載友人,卻因見到警方攔查逃逸,一路與警方追逐到板橋區後,撞上站在南雅南路二段巷口的夫妻,造成丈夫輕傷、妻子重傷,經送醫後不治,李男則在棄車逃逸後被警方查獲。

新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開庭審理,今天上午依公共危險罪處李男7年10月徒刑,另依肇事逃逸緻死罪處5年徒刑,定應執行刑10年10月。

檢方指控,李男前年12月13日晚間7時許吸食毒品後,不顧精神亢奮、錯亂,且判斷力與注意力降低,仍在翌日下午1時許開車自新莊區住所出發到土城區載朋友張男。

兩人開車準備返回張男位於臺北市的住所,但在行經土城學成路與裕民路口時被警方攔查,李男心虛躲避警方攔查逃逸,自裕民街一路往板橋飆車,沿途瘋狂逆向、蛇行、闖紅燈,在南雅南路二段142巷口撞上旁邊站着的遊姓、林姓夫妻,害遊男小腿擦傷,林女則因撞擊導致腦出血、全身多處骨折,重傷送醫不治。

李男見撞到人仍未停車,反而將車開到板橋華東街附近後才棄車宇張男分頭逃逸。

合議庭認爲,李男在吸食毒品後已不能安全駕駛,仍開車上路導致遊男受傷、林女死亡,且肇事後亦未留在現場查看,造成家屬心理莫大悲痛。

合議庭考量李男直到案件審理中才坦承犯罪,並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獲得家屬原諒,加上他有多次吸毒、販毒或持有毒品的前科,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處7年10月徒刑;另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處5年徒刑,定應執行刑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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