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中小學組織收費研學,需保證學生至少有三條線路可選

12月15日,東莞市教育局推出《東莞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管理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根據《措施》,各中小學不得組織學生到缺乏教育意義、單純遊玩場所和機動遊樂場等場所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對組織開展收費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需保證每名家長和學生至少有三條線路可選擇。

《措施》強調,各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到缺乏教育意義、單純遊玩場所和機動遊樂場等場所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對組織開展收費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需保證每名家長和學生至少有三條線路可選擇。根據目前實際,結合安全、經濟發展等因素影響,試行以下措施一年(從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學校組織收費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提倡小學階段在市內舉行,中學階段一半以上的線路在市內舉行。

《措施》明確,各學校要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着力提高研學實踐的教育意義,通過研學實踐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核心素養提升和全面發展。各學校要充分用好市內研學實踐教育資源,重點組織學生到市內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革命歷史類設施遺址、烈士陵園(墓)、黨建設施、美麗鄉村、工業研學基地、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非遺場所、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科技館、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創新基地、科研院所、企業工廠、勞動實踐場所、自然生態教育基地等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東莞市教育局指出,爲了進一步加強對研學工作的指導和監管,積極迴應民生關切,針對研學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新問題,在已有的《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的基礎上,形成了《措施》,對研學活動開展的關鍵環節、關鍵部位再細化、再梳理、再強調,全力以赴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採寫:南都記者 黃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