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下3月大兒離家!成年前不聞問 她突現身討生活費…扯喊:我缺錢
▲伍女在孩子3個月大時就離家,從此不聞不問,竟在孩子成年後突然現身要求給付扶養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伍姓女子與洪姓男子婚後生下1子1女,但她卻在孩子年僅2歲、3個月大時離家,讓洪男遍尋不着後訴請離婚,而她則又在跟另名沈姓男子結婚,又生下6名孩子。然而,從未照顧過與洪男生下的孩子的伍女,卻在孩子成年後索討生活費,但法官認爲她未盡母責,因此駁回她的聲請。
判決書指出,伍女與洪男1997年1月間結婚,婚後生下1子1女,但她卻因與洪男發生爭執,丟下年僅2歲大及3個月大的女兒就離家,讓洪男遍尋不着,最後透過她的母親轉達,「若不回家就離婚」,但她卻仍是避不見面,2人就此分離。
2夫妻離異後,洪男獨自扶養2名幼子長大,而伍女則是對孩子不聞不問,不但不願見面,更不曾寄錢給孩子。
然而,伍女幾年後再婚,又與第二任丈夫生下6名孩子,而從未照顧過洪家兄妹的她,竟在洪家兄妹成年後,突然提出給付扶養費聲請,讓2人相當錯愕,而理由竟是因爲自己長期憂鬱症無法外出工作,缺錢花用纔要2人每月各付1萬多元給她當生活費。
洪家兄妹2人開庭時表示,從小到大伍女皆對2人不聞不問,是爸爸努力賺錢,並由祖父母扶養長大,因此向法官請求免除對伍女的扶養義務。此外,洪男出庭作證,並對伍女行爲感到相當不齒,法官採信其說法,也認爲伍女的行爲對於洪家兄妹來說是惡意棄養,竟還要2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母扶養義務,有失公允,因此駁回伍女聲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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