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訊實控人秘密離婚,“前妻”挨批!
剛上市就偷偷離婚分割上市公司財產的老闆終於在7年後迎來了監管處罰。
6月3日晚間,鼎信通訊公告披露了上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書》。上交所認爲鼎信通訊控股股東、實控人王建華離婚後的一系列股權分割安排,可能導致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較大變化,股份受讓方張啓應配合上市公司及時披露自己的離婚財產分割事項。而雙方選擇隱瞞,影響了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因此,上交所決定對鼎信通訊股份受讓方張啓,也就是實控人的前妻予以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還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禍不單行,6月4日晚間,鼎信通訊再發風險提示進展公告,稱公司收到國家電網發佈的《國家電網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爲處理情況的通報》,鼎信通訊被國家電網自2024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22日期間所有品類在國家電網系統招標採購中列入黑名單2年。
按照近兩年鼎信通訊在國家電網體系的中標金額和確認收入情況估計,國家電網的處罰會在未來4-5年內導致公司營業收入合計下降約33億元,在2024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5.5億元,在2025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14.2億元,在2026年會減少公司營業收入約9.8億元。
監管打擊雙管齊下,6月5日收盤,鼎信通訊股價下跌9.11%至4.49元/股,總市值29.28億元。年內跌幅超52%。
偷偷離婚分割股權
實控人前妻被通報批評
鼎信通訊是在2016年10月11日於上交所掛牌上市,每股發行價14.02元/股。上市一個月後,公司股價一度摸到41.95元/股的高點,總市值超181億元。
然而公司剛剛上市三個月,老闆王建華的婚姻就亮起了紅燈。2017年1月24日,王建華與妻子張啓簽署了《離婚協議書》,雙方就相關資產以及王建華名下公司股份等財產進行分配,並就相關補償事宜進行了約定。
當時王建華直接持有公司25.03%的股權,是鼎信通訊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而張啓並未在公司持股和任職。
按照《離婚協議書》約定,張啓分走了王建華30.38%的股權,合計3295.17萬股,佔公司當時總股本的7.6%。而離婚協議簽署當天鼎信通訊公司收盤價爲22.44元/股,總市值97.25億元。也就是說,張啓分得的股份對應當天收盤價,價值7.39億元。
不過這部分股權王建華與張啓當時並沒有辦理更名手續,而是仍由王建華持有,且雙方約定,張啓委託王建華代爲行使該部分股份的全部股東權利,委託期限爲15年。同時,王建華承諾在2025年年內,向張啓支付1億元人民幣的現金或等價值股份補償。
而以上關於公司股權的分配,王建華一直對公司隱瞞,鼎信通訊也不曾披露過。
沒曾想,鼎信通訊上市即巔峰,此後股價一路下滑,截至6月5日收盤,股價已經跌至4.49元/股,總市值也縮水至29.28億元。
公司市值縮水的同時,老闆承諾前妻的1億元補償也出現了爭議。於是2022年,前妻張啓將王建華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其現金補償款1億元及利息385萬元,以及屬於張啓股份多年分紅及利息約1128萬元。
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而這1億元對應的王建華持有的公司2.16%股份被凍結。這場被隱瞞了7年的離婚及財產分配事件才被迫公開。
對於未及時披露實控人離婚並分割股權的信息,鼎信通訊曾表示,這是老闆出於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的穩定性的考慮,與前妻做了股份代持的約定,而且王建華在《離婚協議書》簽署時未通知董事會,這主要又是因爲王建華對相關法規學習理解不到位。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22日,王建華股份被凍結而公司不得不發公告披露時,鼎信通訊依然隻字未提關於上市公司股權被分割的事情,只說是因爲“民事財產糾紛”。而據公司後來解釋,今年3月的時候董秘還就此事特地問過實控人王建華,不過他當時表示離婚分配協議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權,只涉及財產補償。
而在上交所的進一步問詢之下,公司實控人股權在7年前就被分割的事情,才被投資者知悉。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臧小麗律師指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應當及時將其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公司,並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因此王建華“自以爲”替前妻代持就可以隱瞞二人分割公司股權的事項,是屬於信披違規。
況且當年的7.39億元股權,若按金額來算,對應如今公司總股本的17.93%。而從前妻將王建華告上法庭要錢的行爲來看,這對離異夫妻之間並沒有對分割財產達成完全的共識。如今僅因1億元的補償就造成實控人2.16%股份被凍結,曾經的股權分割是否會對鼎信通訊的控制權產生威脅?
據公司回覆投資者稱,原協議存在一定的瑕疵,實控人目前還與前妻在協商過程中。且根據離婚協議,股權分割對齊的不是現金值,而是股權數量。因此雙方的離婚糾紛不會對公司控制權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在上交所問詢後,實控人前妻張啓曾提出異議,認爲一方面其不屬於《證券法》等等相關規則中規定的監管對象,且離婚訴訟正在審理過程中,張啓尚不屬於公司股東。另一方面是其在簽署離婚分配協議時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擔任職務,不知曉規則及如何通知董事會相關事宜。
不過上交所認爲張啓作爲協議簽署方,在簽署相關協議後未履行相關報告及披露義務,違規事實清楚,其提出的不知曉規則、未在公司擔任職務等異議理由不能作爲減免違規責任的合理理由,相關離婚訴訟事項與本案違規事實認定及責任承擔無關。
基於此,上交所對鼎信通訊股份受讓方張啓予以通報批評,並將通報中國證監會,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被國家電網“拉黑”
鼎信通訊“報喜不報憂”的習慣自實控人離婚起就一直延續至今。
去年12月27日,湖北省荊門市的一起受賄案判決結果出爐,法院判決曾擔任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武漢供電公司班長的李某華,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在武漢供電公司相關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689.7萬元。其中包括青島某上市公司經理送的185萬。
當時就有投資者猜測,這青島某公司,不會就是鼎信通訊吧?
不過鼎信通訊一直沒有對此事作出迴應。2024年2月27日,鼎信通訊收到國家電網的通知,內容是“根據國網公司輿情監測結果,貴公司可能存在向國網公司系統人員行賄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對鼎信通訊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即採取的暫停交易措施)”。
國家電網是鼎信通訊的重要大客戶,然而在被客戶通知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後,鼎信通訊依然忍着沒說。至於原因,鼎信通訊表示,公司收到通知後第一時間通知到公司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曾繁憶、董事會秘書葛軍和副總經理袁志雙,不過這些責任人經過討論和分析後初步認爲公司不存在輿情中提到的行賄問題,那是前員工的個人行爲,並非公司授意,公司只收到了調查通知而不是處罰通知,而且預計“熔斷機制”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中標金額影響較小。
所以綜合考慮之後,這些責任人決定,沒啥大問題,還是不披露了。
直到3月29日,國家電網暫未發佈調查結果。而相關責任人基於對調查時間不確定性以及公司以往年份第二季度中標情況考慮,才決定對相關事項進行公告。
3年預計減少營收33億
這次鼎信通訊選擇公告,也是因爲未來業績可能要實打實地受到影響了。
鼎信通訊主要從事電力、消防電子報警等領域智能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公司長期專注於低壓電力線載波通信和總線通信技術的基礎理論研究、應用產品開發和標準制定,爲客戶提供一流的終端產品和服務,已成爲電力載波通信和消防電子報警領域知名的高新技術企業。
2022年鼎信通訊在國家電網系統(含各級子公司)中標金額爲16.7億元(含稅),其中2022年度確認收入的金額約爲4.8億元,佔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的15%,在2023年度確認的收入金額約爲9.5億元。鼎信通訊2022年度營業收入中從國家電網系統取得約爲14.5億元,佔當年營業收入的47%。
2023年鼎信通訊在國家電網系統中標金額爲16.09億元(含稅),其中 2023年度確認收入的金額約爲6.1億元,佔公司 2023 年度營業收入的 17%。鼎信通訊2023年度營業收入中從國家電網系統取得約爲17億元,佔當年營業收入的 47%。
而被國家電網“拉黑”後,鼎信通訊預計2024年營業收入減少約5.5億元,2025年減少約14.2億元,2026年減少約9.8億元,三年合計減收入達33億元。將對公司業績造成重大的打擊。
不過鼎信通訊表示,公司將通過積極開拓新市場、研發新產品、降本增效等方式,降低本次事件對公司收入和利潤的影響,持續關注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信息披 露義務。鼎信通訊同時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失去國家電網這一大客戶後,鼎信通訊何去何從?評論區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