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拘美女教授涉性騷 遭爆拿拘票想搜索 她遭當庭釋放
楊智惠(摘自楊智惠臉書)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日前拘提「生醫界美魔女」義守大學教授楊智惠惹議,不但承辦的北市處中正站組長劉錦勳涉性騷擾楊女,調查官還因拘提不合法,致楊女聲請提審獲釋,引發軒然大波。甚至有人爆料,調查官當天拘提楊女時,一度僅持拘票欲逕行搜索楊女住處,被律師阻止才作罷。
臺北市調處接獲檢舉,指上櫃公司三顧公司前董事長楊智惠離職後,涉嫌竊取公司營業機密跳槽另家生技公司,涉犯《營業秘密法》;據瞭解,楊女6月9日自日本返國,調查官直接在松山機場空橋等楊下機,帶走楊女上車。
爆料者指出,調查官先開車赴楊女住處,要求楊女拿鑰匙開門,因律師趕到喊停並要求查看搜索票,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後因調查官只有拘票、拿不出搜索票,只好作罷。
後來楊女指控調查官拘提程序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法官以調查官未踐行法定程序,告知被拘提人全部罪名,也未向被拘提人宣讀法律權利,包括可以保持緘默、可以選任辯護人等,當庭釋放楊女。
依據臺北地院「112年度提字第44號」裁定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拘提時應「當場告知」被告涉犯的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且應告知被告可以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而爲陳述,並且得選任護人、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調查官雖表示在機場及車上有口頭告知楊女其所涉犯的罪名及相關法律上的權利,但是楊女否認此事,法官經勘驗調查官提出的2片光碟檔案,都沒聽到調查官有對楊女告知其所涉犯罪名及法律上權利,認定拘提不合法,楊女聲請提審爲有理由,裁定楊女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