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圍籬2.0 指揮中心重申兼顧個資保護

示意圖/本報系資料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6日表示,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發展,及考量大型活動具有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特性,爲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2020年12月31日起,強化自主健康管理者防疫規範,並透過電子圍籬防止自主健康管理者接近大型活動區域(下稱電子圍籬2.0)。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電子圍籬2.0的運作方式,是以大型活動區域範圍行動電話基地臺爲設定參考,當自主健康管理者手機與基地臺進行註冊溝通時,即判定接近大型活動區域,並透過系統對自主健康管理者發送告警簡訊,並知會警政人員;若自主健康管理者手機不與該特定範圍之基地臺註冊溝通時,並不會對其進行定位

另針對防疫資料之蒐集,指揮中心於去年5月28日公佈「『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實聯制措施指引」,實聯制精神主要是有疫調需求時,可立即聯繫曾出入同一場所人士;爲確保個資保護,各場域所蒐集的民衆個人資料,以資料最少原則辦理;資料存放天數,亦參考相關專業意見,以最長潛伏期14天並延長一倍時間,即最多存放28天,以供疫情調查與防治,之後必須刪除或銷燬。

指揮中心表示,我國運用科技措施防範疫情,在傳染病防治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授權下超前部署,以維護國民健康;然在採取科技防疫措施時,難免會涉及隱私等個人權利議題,爲確保民衆個資獲得充分保護,及減少對個人自由之干涉,指揮中心在符合比例原則下,遵循最小侵害原則、合目的性原則、衡平原則等三大法則下,規劃施行相關防疫措施,務求對民衆生活衝擊降到最低,期望能在個人隱私與防疫工作雙重利益取得最佳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