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初審通過 臺電維持綜合電業公司
能源署代理署長李君禮指出,此次電業法修正有4個重點。(圖/柳名耕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4日針對電業法修正進行審查,行政院版本初審已通過,能源署代理署長李君禮指出,此次電業法修正有4個重點,其中最重要的是臺電將維持綜合電業公司。
針對此次電業法的修正草案,李君禮點出4個重點,首先是臺電原本將依發電、輸配電等業務分隔成數個子公司,此次修正草案若通過將維持綜合電業公司的型態。
其次是目前已經參與電力市場的新能源相關的使用方式,還未納入電業法,此次修正後將納入規範,過去僅納入發電機、原動機等相關設備,此次則納入儲能設備,再來則是臺電的需量反應調控,過去的調控規模並不大,但隨能源結構改變,需量反應未來會越來越活潑,因此也將需量反應納入規範。
第3點是電力市場的交易機制,既然臺電維持綜合電業公司,那過去載臺電內部的市場交易機制也需要有公平公正的規範。
李君禮指出,電力交易市場未來會越來越活潑,也會越來越大,因此也需視情況將交易市場拉出拉成立平臺或者是獨立的交易單位,這是第4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