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前公園「遛鳥把玩」 他曾任攝影記者辯釋放壓力

南港東陽公園附近2020年2月驚傳有遛鳥俠出沒。(地點示意圖,非新聞畫面/Google Map)

去(2020)年2月,曾任電視臺攝影記者的44歲施男子,一個人跑去臺北市南港區東陽公園一帶基隆河2號水門河堤脫光光,僅披一件外套就逛起大街,公然暴露下體,還以手把玩的行徑,嚇得目擊民衆趕緊錄影上傳臉書社團「我是南港人」爆料。對此,士林院內湖簡易庭經審理,近日認定施男犯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 2020年2月3日,也就是大年初九的週末假日,44歲施姓男子趁不少民衆到河濱走春遊憩時,上午10時許當衆脫掉上衣外褲內褲,僅批一件外套就開始到處閒逛。

由於當時他下半身一絲不掛,「小弟弟」直接袒露在外,還不斷當路人面前把玩,民衆騷動下,有人趕緊拿出手機錄影,試圖將影片上傳網路爆料,施男發現後便倉皇逃離。

事後施男遭警方逮捕後坦承犯行,向法官辯稱自己的驚世舉動是爲「排解壓力」,最後法官參酌目擊者拍攝的影像,認定施男犯公然猥褻罪,判刑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不過,原來施男不是第一次當遛鳥俠,2010年3月某日深夜,他也曾在北市松山區八德路騎樓,看到一名亮麗女模後,瞬間拉下牛仔褲拉鍊「掏槍」把玩,嚇得女模驚聲尖叫「變態!你不要跑!」

施男被循線逮到後,在法庭上矢口否認,可女模對施男外型、衣着的指述完全吻合,法官因此認定施男犯公然猥褻罪,高等法院重判7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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