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購入1380元手機 竟跑了3次警察局
針對臺灣大哥大銷售手機讓消費者涉入詐欺,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林良齊攝)
從事外送工作的林志鬆,在去年時爲了工作所需,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一隻1380元臺灣大哥大推出的A32手機,但使用不到2個月就無法再使用,未料之後卻三度接獲警方通知,指出他涉及詐欺案件,甚至要將他移送法辦。
NCC日前指出,AMAZING A32手機遭植入惡意程式,讓不知情的手機使用者成了詐騙集團的人頭;據統計,「Amazing A32」包括使用中、尚未售出、已淘汰或未使用者,共有9萬多支;而截至2020年12月20日止,使用該款手機的臺灣大哥大用戶約7600人。
從事外送工作的林志鬆,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一隻1380元臺灣大哥大推出的A32手機,未料之後卻三度接獲警方通知,指出他涉及詐欺案件。(林志鬆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從事外送工作的林志鬆,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一隻1380元臺灣大哥大推出的A32手機,未料之後卻三度接獲警方通知,指出他涉及詐欺案件。(林志鬆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林志鬆表示,去年8月間因外送工作所需從電商平臺上購買此手機,期間曾收到不知名的簡訊,但未曾理會,該手機使用約2個月後,便在10月初無法開機,沒想到10月中後陸續接到臺中市警局、臺北市警局通知書,通知他涉及詐欺。
林志鬆說,因而向臺灣大哥大、電商平臺反映,但僅回覆可以至該公司營業處升級,而因爲他使用的門號不是臺灣大哥大,至今未收到回收通知。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說,依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該商品符合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否則恐有過失瑕疵責任,目前臺灣大哥大一再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公開相關資料;消基會說,依個資法規定,如果消費者難以證明損害,業者應該賠償每個消費者500以上2萬元以下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方爲正理;絕非業者片面宣佈:民衆改辦其他手機方案可折抵1千元,並額外提供帳單金額折抵1千元方案。
消基會資通訊召集人、資策會資安所所長毛敬豪指出,目前手機App並非強制檢驗對象,呼籲主管機關應當儘速檢討加強資安管理的強度,確保5G時代消費者電信消費的品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