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亂象 豐原警取締成效佳

豐原警分局長劉安傑11日上電臺接受觀衆Call-In提問,一一說明防範犯罪作法與成果。(警方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察局規劃執行「取締違規行駛電動自行車專案執法」勤務,今年1至7月份共取締3038件,豐原分局取締594件,成效最佳。豐原警分局長劉安傑11日親上電臺接受觀衆Call-In提問,一一說明作法與成果。

分局長劉安傑指出,「取締違規行駛電動自行車專案執法」勤務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分爲3期,每4個月爲1期,重點違規取締項目包括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雙載);酒駕;行進間使用手持式手機撥接、通話、數據通訊;不在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不靠右側路邊行駛;未戴安全帽;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闖紅燈);超速。經統(累)計迄7月17日共取締3038件,豐原分局取締594件,成效最佳。

針對國人目前最關心的「臺灣年輕人被高薪誘惑,騙至柬埔寨從事詐騙等非法工作」,各警察單位都卯足全力,密集宣導及展開救援行動。劉安傑表示,目前該分局也掌握線索,不只柬埔寨,緬甸、泰國、越南等地也都發生類似不法情形,已積極循線偵查中。

最後警方在節目中呼籲,國人謀職心切,但一定要秉持沉穩的心,不要妄聽謊言,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尤其,他鄉異國風俗文化不同,生存更是不易,請勿存着美好的幻想,最終幻滅就後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