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電價6月上路 尖離峰價差4倍
國發會公佈2050淨零碳排路徑圖,明定2030年新售電動車要達到30%、電動機車35%目標,2035年電動車市售比提升至60%、電動機車70%,最終到2040年時,電動車與電動機車市售比都要達到100%。
據悉,電動車專屬費率表包含「基本電費」和「流動電費」二區塊,基本電費除固定按戶每月計收262.5元,另在夏月(6月至9月)經常契約每瓩每月收47.2元、非夏月每瓩每月收34.6元。
每度電費也會依使用時間不同,給予不同價格,夏月(每年6月至9月)尖峰時段爲下午4時~晚上10時,每度電8.35元,離峰時段每度電收2.05元;非夏月(10月至隔年5月)尖峰時段下午3時~晚上9時,每度電8.13元,離峰每度電收1.95元。至於如何設置充電樁,臺電表示,不分新舊社區都可裝設,但裝設前須取得大樓管委會同意,且由專業技師評估、電動車原廠委任相關電器承裝業者確認後,才能設置個別電錶供充電樁使用,且會依申請的裝置容量來收取不同費用。
臺電27日也將說明電動裝結合電能管理系統(EMS),希望住宅大樓逐步設置,並以共線模式減少糾紛。此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日審查停車場法部分條文草案,要將沒有充電卻佔用電動車充電專用車位的車輛納管。未來修法通過後,車輛任意停放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者,停車場業者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業者若違反且經通知而未改善者處2,400元至4,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