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公正轉型 勿製造新的受害者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COP28)在杜拜舉行,多場議程關注「公正轉型」。(王惠慧攝)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COP28)在杜拜舉行,多場議程關注「公正轉型」,在實現淨零碳排的路徑上如何做到「不遺漏任何人」(leaving no one behind),也成爲本次大會不容忽視的焦點。畢竟能源轉型不該是以剝奪人民生計爲手段,如何公正、公平的過渡到低碳社會,值得所有人省思。

6日一場周邊會議,討論到如何爲公正轉型設計連續且公平的氣候政策,臺灣青年氣候聯盟(TWYCC)分享臺灣案例,包括運具電動化轉型恐衝擊傳統機車行,以及臺南七股光電重創當地養殖漁業,也呼籲各方要有意識,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能在轉型過程受益。

「公正轉型」一詞最早出現在1990年代北美工會勞工運動,原本目的是協助因嚴格環境法規而失去工作的勞工,其核心概念是在低碳轉型過程中,不應該製造「新的受害者」。以大陸爲例,結構改革和能源轉型,煤炭業就業機會逐年減少,按現行速度,2030年將再少25%。

COP24通過《西里西亞團結和公正轉型宣言》,COP26包括英國、歐盟、美國、加拿大、德國等16國共同簽署公正轉型宣言,呼籲化石燃料相關工人向新工作轉型,並支持和加強這些主題相關的社會對話。

這次COP28與會的清大科法所教授範建得說到,公正轉型談的其實不只是保障人權,所有政策推行都需要人的支持,所以在推能源轉型的過程,必須守護好大家的權利,注意到每個人賴以爲生的條件是否受到衝擊,教育、社會、經濟等多面向的問題都要被涵蓋。

而在4日COP28的性別平等日,各國部長和官員齊聚一堂討論如何促進性別平等的公正轉型,會上60個締約國齊聲宣示支持女性經濟賦權,在轉型期間也要讓女性生計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