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工地墜樓亡 哥哥盜光300萬賠償金還說:怕他小孩亂花

黃男施工發生意外逝世,哥哥花光他的賠償金。(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意外過世後,留下2個小孩原本阿嬤照料,但後來阿嬤年老無力後,轉託付給黃男哥哥,但對方卻不到1年的時間,就把弟弟的賠償金300萬元花得精光,連姪子的學校救難金都盜走,氣得家人提告,橋頭地院侵佔罪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黃兄有期徒刑3年。

據判決書,黃男103年2月因爲工地出意外,墜落身亡,後來僱主與家屬協商後同意賠償300萬元,沒想到黃兄竟要求賠償金要匯到他的戶頭結果不到1年他就錢都花光,連弟弟的車也賣掉、姪子學校提供急難救助金2萬元也奪走。

黃兄挨告後辯稱,弟弟生前有跟他買房子,還欠了100萬、怕孫子的中低收資格被取消、2個姪子年幼,爲了不讓他們亂花錢,纔會領出來代爲保管,而且挨告前扣掉喪葬費及2個姪子的生活開支70多萬元,也歸還150幾萬元,並沒有要侵佔的意思,但因爲他拿不出買房證據、避免姪子亂花錢可以透過郵局存款轉爲定期存單或停用信用卡方式,不需要把大筆金錢都領出來,因此仍被依侵佔罪及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黃兄有期徒刑3年。